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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法院“一揽子”调解,化解苏皖四家公司商事纠纷|今头条

2025-12-12 12:09:19 来源:江南时报网


(资料图)

江南时报讯 12月10日上午,海安法院曲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横跨安徽、江苏两省,涉及四家公司的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。承办法官唐小红立足案件事实,组织双方当庭协商,不仅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还一举化解三起关联案件,高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
本案纠纷主体为安徽阜阳甲公司、阜阳乙公司,以及苏州某园林公司、海安某园林公司。其中,阜阳两家公司系关联企业,案涉苏州某园林公司与海安某园林公司也是关联企业。阜阳两家公司长期向两家园林公司供应水泥、黄沙等建筑材料,货物按约配送至各地施工工地,双方业务往来频繁、账目交错复杂。近年来,因货款结算分歧,矛盾逐步升级,进而引发系列诉讼。

此前,阜阳甲公司率先起诉海安某园林公司索要货款,法院依法判决后者支付103.69万元,海安某园林公司提起上诉。随后,阜阳乙公司再向海安法院起诉海安某园林公司,主张18.9万元货款。庭审中,海安某园林公司提交证据证明已向阜阳乙公司支付30万元,远超诉请金额。

庭前,唐小红了解到阜阳甲、乙公司又分别在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对苏州某园林公司提起诉讼,四起案件分属两地法院审理,当事人往返皖苏两省应诉。考虑到四起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高度关联,分案处理不仅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,还可能导致裁判尺度不一。本次安徽两家公司代理人从500多公里外的阜阳到庭应诉,唐小红主动牵头,组织双方当庭调解。

调解现场,唐小红耐心梳理账目、释法明理,引导双方搁置争议、坦诚磋商。经过多轮沟通,双方最终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:当场签订调解协议,确认尚欠货款及支付方式。阜阳甲、乙公司当场决定申请撤回苏州相城区法院的两起案件,海安某园林公司亦当场撤回上诉申请。至此,这场牵扯两省四家公司的商事纠纷彻底化解。

此次当庭调处,是海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。海安法院打破地域限制与案件壁垒,以“一揽子”调解模式高效定分止争,既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与经济成本,也节约了司法资源。下一步,海安法院将以更强担当深化多元解纷机制,精准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,以靶向施策为企业纾困解难,用更加有力的司法举措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(海法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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